| 安徽省將出臺中小學校教研組建設“指南” |
| 來源:安徽省教育廳 發布日期:2025-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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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科院組織起草并形成《安徽省中小學校教研組建設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稱《指南》)正在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指南》(征求意見稿)是為了全面貫徹落實全國基礎教育教研工作會議要求,科學化、專業化、規范化地建設中小學校教研組,提升學科教研水平,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基礎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見》(教基〔2019〕14號)等相關規定制定的。 《指南》(征求意見稿)共分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工作落實、實施保障四大項15條,明確了學校教研組到市縣(區)教研室的具體工作職責,工作制度、工作保障等內容,讓教研組工作有了依據。 查詢鏈接:https://jyt.ah.gov.cn/xwzx/tzgg/40735890.html 有關單位和個人如有修改意見建議,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 1.通過電子郵件將意見發送至:446736542@qq.com,郵件主題請注明“安徽省中小學校教研組建設指導意見公開征求意見反饋”。 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安徽省合肥市廬陽區金寨路321號安徽省教育科學研究院(郵編:230001)。來信請注明“安徽省中小學校教研組建設指導意見公開征求意見反饋”字樣。 公開征求意見期限為:2025年1月17日至1月27日。 鏈接,教研制度緣起 ●1952年3月18日,教育部頒發了《中學暫行規程(草案)》和《小學暫行規程(草案)》,兩個《規程》對中小學學科教研組的建立和學校教學研究會議制度做了明確規定,其后,中小學普遍建立教研組。 ●1957年1月21日,教育部頒發了關于《中學教學研究組工作條例(草案)》及《關于中學教學研究組工作條例的說明》,并要求各地試行。這個條例催生了部分省、市、縣專職教研組織的建設,另一方面,明確了教研組的主要任務,規范了教研組的性質、定位和工作內容。 ●1990年6月6日,國家教委頒布了《關于改進和加強教學研究室工作的若干意見》,對當時條件下教研室的性質、職能、任務、教研人員待遇、經費條件、工作制度等問題作了規定,標志著教研室工作制度化和規范化。 ●1993年8月4日,國家教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省級教研室主任會議紀要》的通知。1993年5月4日至7日,國家教委基礎教育司在北京召開了全國省級教研室主任會議。會議提出了改進教研室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