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修訂《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
| 來源:教育部 發布日期:2025-02-07 |
|
為進一步規范中小學生學籍管理,提升學籍管理規范化、科學化、數字化水平,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利,教育部對《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了修訂。新修訂的《辦法》回應了當前學籍管理面臨的需求以及需要解決的問題,分為總則、學籍建立與更新、學籍變動管理、保障措施、附則五章30條。
《辦法》做了六個方面的修訂。一是明確了學籍、學籍信息、學籍管理、學籍檔案的定義,對學籍信息、學籍管理、學籍檔案明確地做出了類型劃分。二是進一步明確了國家、省、市、縣、校各級學籍管理部門的權力、職責,對學籍管理權進行合理調整,賦予地方學籍管理部門相應的自主管理權。三是優化信息系統架構,明確國家學籍系統采用一級部署、五級應用模式,并對國家學籍系統與地方學籍系統職能進行了合理定位與區分。四是解決學籍管理突出問題,突出了教育公平,對跨省轉學、省內轉學等學籍變動條件進一步做了細化規范。五是回應特殊學籍管理需求,對特殊教育學生、專門學校學生、境外學生、高中階段職普融通項目學生等類型的學籍管理做出規定,為推進基礎教育相關改革提供支撐。六是優化學籍應用服務和人文關懷,對學生教育數字身份、學籍管理移動端建設、減證便民等作出明確規定。 此外,《辦法》還對學籍管理工作安全制度和學籍數據信息安全提出了明確要求,確保學籍數據和學生信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