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筑牢學前教育法治根基 |
| 來源:光明網 發布日期:2025-0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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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兒童是祖國的未來,是中華民族的希望。學前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會公益事業。辦好學前教育、實現幼有所育,是黨和政府為群眾辦實事的重大民生工程。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學前教育的重要論述精神和黨中央有關重大決策部署,認真總結我國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的歷史性成就和重要經驗成果,2024年11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學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這部法律是學前教育領域的專門法律,為我國學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優質發展,夯實全面提升國民素質戰略基點,加快推進教育強國建設奠定了堅實法治根基。 堅持普惠發展方向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加強對基礎教育的支持力度,辦好學前教育。制定學前教育法,堅持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和發展目標,強調大力發展普惠性學前教育,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供給,鼓勵各級政府和社會力量共同參與,舉辦或者支持舉辦各類普惠性幼兒園。從財政補助、規劃用地、教師培訓、教研指導等方面,豐富完善保障措施,推動普惠性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明確國家建立學前教育資助制度,為家庭經濟困難的適齡兒童等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提供資助。同時,在法律中規定有條件的地方逐步推進實施免費學前教育,進一步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這一要求作為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的一項重要舉措,在今年全國兩會上也寫入了政府工作報告。 遵循幼教科學規律 人生百年,立于幼學。學前教育是啟蒙教育、奠基教育,對孩子塑造強健體魄、養成良好習慣起著基礎性和先導性作用。學前教育法強調,實施學前教育要堅持科學的保育和教育理念,符合學前兒童身心發展規律和年齡特點,注重學前兒童良好習慣的養成,促進學前兒童身心全面發展。同時,規定幼兒園以游戲為基本活動,遵循幼兒學習以直接經驗為基礎的幼教規律,合理安排一日生活,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滿足學前兒童通過直接感知、實際操作和親身體驗獲取經驗的需要。針對學前教育“小學化”問題,學前教育法明確幼兒園不得采用小學化的教育方式,嚴禁“拔苗助長”式的超前教育和強化訓練,同時回應家長關切,規定小學堅持按照標準零起點教學,幫助兒童做好入學準備和入學適應。 加強幼教隊伍建設 教師是立教之本、興教之源,強國必先強教,強教必先強師。幼教隊伍的總體素質直接影響到學前教育的發展質量。為打造一支新時代高素質專業化的幼教隊伍,學前教育法著力提高幼兒園教師地位,強調全社會應當尊重幼兒園教師,確保幼兒園教師在職稱評定、崗位聘任等方面享有與中小學教師同等待遇,不斷增強幼教隊伍的職業認同感、自豪感。嚴格幼教隊伍資質要求,強調遵守師德師風,明確相應任職條件,進一步提升幼教隊伍整體素質水平。堅持多措并舉,多管齊下,完善幼兒園教職工在工資福利、培訓培養等方面的待遇保障,提高幼教隊伍的獲得感、滿足感,鼓足廣大“幼教人”干事創業的精氣神。 健全監督管理機制 校園應當是最陽光、最安全的地方。加強幼兒園安全工作是保障學前兒童健康成長、全面發展的前提和基礎,事關億萬家庭幸福和社會和諧穩定。制定學前教育法,始終牢牢繃緊安全防范這根弦,把保護學前兒童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明確幼兒園必須設置在安全區域內,有符合規定的安全保衛人員和安全設施設備,著力構建安全的校園環境。強調幼兒園應當落實安全責任制,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發現危險情形時,立即采取保護措施,優先保護學前兒童人身安全。同時,明確政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做好安全保衛、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監管。針對校園周邊安全問題,要求有關部門強化幼兒園周邊治安管理和巡邏防控工作,切實增強幼兒園師生的安全感。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學前教育法施行后,有關方面應當重點抓好以下工作,推動法律落地見效:一是加強普法宣傳力度。做好學前教育法的宣傳解讀工作,準確把握條文的主旨內容,引導有關部門、單位和從業人員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充分發揮學前教育法對學前教育事業發展的引導作用。二是嚴格法律貫徹實施。學前教育法從加大政府財政投入、科學實施保教活動、強化幼兒園主體責任等方面作了規定,并規定了相關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切實將學前教育法各項制度規定落到實處、落到基層,保證學前教育法有效貫徹實施。三是及時出臺配套法規政策。學前教育法對實施學前教育做了總的規定,但還需要及時制定配套制度,推動實踐層面的理解和適用。有關方面要加強調研、論證、評估等工作,統籌推進制定、修改相關配套規定,增強立法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和時效性。(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法室 施春風、徐澤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