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愛寫字”特別活動故事專欄11——李斯統一文字 |
| 來源: 發布日期:2023-0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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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書法分為:篆書、隸書、楷書、行書和草書五種。似書似畫的篆書是最古老的字體,分為大篆和小篆,秦以前的文字叫大篆,青銅器上的文字和石鼓文,都叫大篆。秦朝的篆書和秦朝以后的篆書統稱為小篆。
書同文 公元前221年,秦統一六國,秦始皇接受丞相李斯“書同文”的建議,下令全國一律以秦篆為統一書體文字。 丞相李斯,是助秦始皇統一六國的大政治家,也是對篆書造詣深厚的大書法家,為了推行統一的文字樣板,編寫了《蒼頡篇》七章,參照史籀大篆創造出規范、標準的官方文字,作為學習課本,抄發全國,供人臨摹。
秦始皇多次巡視天下郡縣,其中四次巡視中都命李斯刻石記功,也就是一直流傳至今的《泰山刻石》,《瑯琊臺刻石》、《嶧山刻石》和《會稽刻石》。這些刻石一方面表述了秦始皇的豐功偉績,另一方面也是向全國推行標準文字的樣板,各郡縣官府及地方文人紛紛前往效仿學習。 《泰山刻石》局部
《瑯琊臺刻石》局部
《嶧山刻石》局部
《會稽刻石》局部 從這時起,秦朝的標準官方文字字形由象形文字,變化成了線條的符號文字,筆畫簡明,用筆圓轉,偏旁部首也做了規范統一和固定,形體長方,大小一致,端莊典雅,儼然威儀,是中國漢字發展的重大進步。 李斯的篆書,對后世影響巨大,被后世尊稱為“小篆鼻祖”,學書法、學篆書從李斯小篆學起,是最佳的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