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愛寫字”特別活動故事專欄22——蘇東坡五不寫 |
| 來源: 發布日期:2023-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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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蘇東坡,是一位非常有個性的文人,他的詩詞氣勢豪放,是豪放詞派一代宗師,同時他在書法和繪畫上也卓有建樹,是中國歷史上罕見的通才。
蘇東坡的書法自成一派,他的行書《黃州寒食詩帖》被譽為“天下第三行書”,在當時,蘇東坡的書法名聲很大,前來求字的人絡繹不絕,于是他就訂立了五條“不寫”的規矩,也就是在五種情況下,他是絕對不會提筆贈書的。
第一“不寫”:限定字體的大小,不寫。蘇東坡認為求字的人如果限定字體的大小,可能是擔心浪費紙張,根本不在乎筆法的工拙,那又何必浪費筆墨去寫? 第二“不寫”:不認識,未曾謀面的人不寫。對于不了解的人,蘇東坡想必還是有所顧忌,擔心別人另有企圖。 第三“不寫”:綾絹不寫。東坡認為綾絹該用來做衣服,不該用來寫字,用綾絹寫字是一種奢侈浪費。 第四“不寫”:想憑借他的字畫揚名后世的不寫。當時有些文人想借助他的書法名譽來揚名,蘇東坡極其討厭這種人。 第五“不寫”:文無深意、無法下筆不寫。如果寫的內容格調殘陋,欠缺深意,那必然會影響自己的形象。
蘇東坡的“五不寫”體現了他在書法與做人的底線:不任人擺布,不盲目應酬,不浪費喪德,不助長邪氣,不低俗傷尊。這五條規定,也是中國文人的君子氣節,今天的我們還應當深刻地理解和學習。 |